1、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2)原劳动保障部或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特殊工种名录文件。
2、申报资料
(1)个人书面退休申请
(2)职工档案
(3)职工缴费手册
(4)企业提供的能证明职工工作岗位的原始资料
(5)身份证复印件
3、办理条件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高温岗位工作累计满9年;在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岗位工作累计满8年。
4、申报审核程序
(1)职工所属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向同级人社部门申报
失业职工向档案托管部门申报
(2)同级人社部门初审
(3)市特殊工种退休会审小组核准有关材料
(4)同级人社部门办理退休手续,转经办机构核发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