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聊城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
事项名称 |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
服务对象 | 有用人需求的规范用人单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 |
办理依据 | 1、《就业促进法》第35条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第31条 |
办理条件 | 申请材料真实、准确、齐全 |
申请材料及数量 | 1、用人单位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批准设立文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件或用人单位的委托招聘证明1份; (3)招聘简章1份(用人单位盖章) 2、劳动者提交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 (3)职业资格证书(非必须) |
材料提交途径 | 一楼大厅17号窗口提交 |
办理流程 | 1、窗口受理;2、窗口审核;3、推荐职业或指导就业 |
承诺时限 | 即时办结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咨询电话 | 2189231 |
监督电话 | 2189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