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方式: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为其保密。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四、投诉人应如何填写投诉文书:
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五、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予受理事项:
(一)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其他组织与自然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因承包、租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劳务纠纷;
(二)家庭保姆、家庭钟点工与雇主的劳务纠纷;
(三)离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劳务纠纷;
(四)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勤工俭学期间与用人单位的劳务纠纷;
(五)投诉事项应当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或者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六)投诉人不提供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等基本情况的;
(七)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
(八)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且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的其他情形。
七、聊城市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权限: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市属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在市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县(市、区)所属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在县(市、区)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在外省、市登记注册,但在我市未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且生产经营场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由生产经营场所驻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其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对已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但未在市人社局参加社会保险,又在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缴税的企业,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分别,由东昌府区、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工部、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工部实施管辖。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其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等部门予以查处。
聊城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机构、地址、电话——
经办机构 | 地址 | 投诉举报电话 |
聊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 聊城市振兴西路166号 | 2189275 |
聊城市东昌府区劳动监察局 | 聊城市杭州路东昌府区政府新大楼东南片区3号楼 | 8419676 |
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劳动监察局 | 聊城市东昌东路107号管委会四楼 | 8510248 |
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工部 | 聊城市长江路1号 | 8507125 |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工部 | 聊城市南湖湿地公园荷花大厦内 | 7100691 |
临清市劳动监察局 | 临清市果园路80号 | 7121763 |
冠县劳动监察局 | 冠县振兴东路158号 | 2197110 |
莘县劳动监察局 | 莘县新华路70号 | 7310286 |
阳谷县劳动监察局 | 阳谷县党校北500米路西 | 6173110 |
东阿县劳动监察局 | 东阿县曙光街东首 | 3273991 |
茌平县劳动监察局 | 茌平县文化路西首 | 4276278 |
高唐县劳动监察局 | 高唐县北湖路1063号 | 6066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