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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招才引智激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09-19      来源:聊城市12333服务网

关键词一:人才分类

1顶尖人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专家。

2.高端人才。包括“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国家和省级人才工程入选人才。

3.急需紧缺人才。包括符合聊城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专业具有学历学位的全日制博士或高级技师,以及相当层次的外国专家。

4.优秀成长性人才。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和留学回国人员等。

 

关键词二:扶持政策

1.项目扶持

①对顶尖人才及其团队在聊承担的重大科研或产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给予5000万元项目资助或6000万元的直接股权投资支持。

②引进人才获得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100万元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给予项目承担单位52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③引进人才入选国家、省部级人才工程的,按照国家、省人才资助经费额度给予入选人才1:1配套。

④鼓励支持企业加强人才培养、申报人才工程,对自主培养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泰山学者”“泰山领军人才工程”“百千万人才工程”及其他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可的省级重点人才,根据层次高低,每名给予企业法人一次性奖励530万元。

2.融资扶持

对引进人才创办的已进入产业化初期的创新创业项目,因流动资金不足申请融资的,由市属担保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融资担保,并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成功吸引权威部门认定的社会风险投资的,由市级投资基金提供不超过30%的跟进配套投资,最高可达5000万元。建立“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专项用于合作银行开展“人才贷”业务形成不良贷款的损失补偿,补偿标准为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的50%

3.创业扶持

①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15万元,企业最高贷款额度300万元。

②给予不少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及最低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③初创企业优先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技能培训、创业项目指导、创业导师服务等服务。

④每年评选不超过50个优秀青年创业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项目资助。

⑤对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孵化基地,择优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认定备案的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择优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新创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4.科研扶持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并立项的,给予项目承担单位520万元的资金奖励和补助。对人才在聊工作期间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按照国家或省奖励额的同等标准予以奖励。

对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收入的10%、固定研发人员占总人数的20%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按照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给予20%、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特别重大的创新项目可“一事一议”给予扶持。

5.中介扶持

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每成功引进1名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来聊工作,经评审认定后给予220万元一次性资助。

鼓励用人单位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赴外地集中招才引智活动,每个单位每次最高补助2000元。

6.平台扶持

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千人计划工作站等科研创新载体,对新获批准认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对新获批准认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平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企业在一二线发达城市设立研发机构,对全职引进的博士、硕士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经认定享受我市引进人才同等待遇。支持企业在知名院校合作共建实验室、设立研发分部,市财政对企业租赁办公场地、人才引进培养等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关键词三:“一站式”服务

市县两级建立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各类人才提供“保姆式”“店小二式”服务。

1.生活补贴

①顶尖人才,20000/月。

②高端人才,500010000/月。

③企业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研究生3000/月,硕士研究生2000/月,“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1000/月。

④企业引进的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1500/月,国家级首席技师1200/月,省级首席技师1000/月。

2.编制保障

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对全职引进急需紧缺全日制博士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事业单位人才薪酬管理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作制等。

3.配偶安置

引进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配偶,属于编制内的,按规定协调帮助安置工作;其他情况由用人单位妥善安置,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按聊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最多3年)。

4.子女入学

在聊工作(含县市区)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的,可自主选择我市范围内各级优质学校入学。

5.住房保障

①顶尖人才,可申请租赁160平方米住房,或给予租房补贴3000/月,或首次自购住房的、一事一议给予购房补贴。

②高端人才,可申请租赁140平方米住房,或租房补贴2000/月,或首次自购住房的、按照商品房市场价的20%的优惠幅度给予购房补贴。

③急需紧缺人才,可申请租赁120平方米住房,或租房补贴1000/月,或首次自购住房的、按照商品房市场价的20%的优惠幅度给予购房补贴。

④优秀成长性人才,可租赁人才公寓,前三年分别按基准价的50%65%85%收取,第四年按市场价收取。

⑤企业全职引进、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在聊购买首套自有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享受商品房市场价20%优惠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⑥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开连续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的限制规定,最高贷款限额提高到80万元,保证贷款年限提高至20年,抵押贷款年限提高至30年。

6.发放服务金卡。对引进和培育的各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发放聊城人才服务“金卡”。持卡人每年免费享有一次健康体检,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免费进入市内3A级景区,免费领取聊城图书馆借阅证,免费使用公共体育服务场所;组织参加市级以上专家考察休假活动